日期:2016-8-9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四年前超生被“罚款”现在上户口又要交钱?
当地计生办否认“二次收费”
问题出在“女方未落实避孕”
近日,网友“好心情”在彭泽热线论坛发帖称,2009年5月,其生育二胎并被罚1万元,“罚款”证明已开,但孩子至今没能上户口。而当地计生部门不给开证明的理由则是“要再交5000元”。该网友对此表示质疑,“这是合理交费么?依据何在?”
10月23日,晨报记者赶往彭泽浩山乡调查得知,曾瑞华夫妇四年前生育二胎,因超生被“罚”1万元,然而此后夫妻俩一直没有给小孩子上户口。
当时,夫妇俩中一方户口在浩山乡,一方户口在棉船镇升洲村;去年,妻子王女士的户籍从棉船镇迁至浩山乡。直到前不久,夫妻俩到浩山乡派出所,想给第二胎小孩上户口,但被告之需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,不过浩山乡计生部门因“无该育龄妇女个案信息”而未出具证明。
“他小孩上户口,找到我们开生育证明,但是我们这里没有一点他的信息。”浩山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当时他建议对方“在什么地方接受的(超生)处罚,钱交到哪里,可以去那里上户口”。
既然小孩子2009年出生在棉船镇时,就已被当地计生部门“罚”钱,此后怎么一直没给小孩在棉船镇上户口呢?曾瑞华的父亲告诉记者,他们“觉得在那边交了‘罚款’,以后到浩山上户也是一样的”,就一直拖到了现在。
在曾瑞华夫妇看来,“在那边交了一样算数”中医治继发性癫痫病,因为有“罚款证明”。曾瑞华的父亲提供的一张收费票据显示,2009年8月2日,棉船镇计生部门向曾瑞华夫妇俩征收社会抚养费1万元。
问题不止于此。浩山乡计生办上述工作人员说,当时领导商量后也同意对方在浩山乡上户口,但前提是对方要“承诺落实长效避孕措施”。
不过,二胎生育后,王女士并没有去落实上环或结扎的长效避孕措施。
浩山乡没有王女士的计划生育档案信息,她的社会抚养费又交到了原籍计生部门,浩山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就问曾瑞华夫妇,“你如何承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?”
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当时曾瑞华提议:缴5000元保证金,年底就让媳妇去结扎,之后再退还。“我们没有要求其交5000元吉林癫痫专科医院,是他自己说押钱,而实际上我们一分钱也没有收过。”该计生人员如是表示。
日前,浩山乡计生办对此予以回应,“为了抓好计划生育工作,我计生办现在只要求曾瑞华妻子落实长效避孕措施,并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。”同时,浩山乡计生办表示,王女士此前的计划生育信息属原籍棉船镇管理青少年癫痫病因,现在还需要重新为其建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