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8-6-15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辩护人申请法医胡志强基亚硝胺中毒,是不客观不科学的。4.程序问题。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不具备国家资格,检方鉴定程序等不合规定。
辩方法医证人的最后审查意见是:黄洋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,多器官衰http://dxb.120ask.com/竭死亡。法医证人称,乙型爆发性肝炎死亡和林森浩投毒可能是独立的事件,“现有证据来讲没有支持黄洋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死。”
胡志强曾在公安系统和检察系统工作多年,目前是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、法医室主任。“湖南黄静死亡案”、“黑龙江代义死亡案”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证论专家
在复旦http://dxb.120ask.com/投毒案二审质证的第三阶段,上诉方律师认为,林森浩倒入饮水机的毒物量,不足以达到黄洋致死量。“黄洋的死亡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?”且上诉方律师指出,林森浩获得的毒物二甲基亚硝胺系非法制作,“按照书本上的方法做的,又放置了那么多年,他(林森浩)使用的时候,它还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?”
辩护人申请法医胡志http://dxb.120ask.com/强到庭。胡志强曾在公安系统和检察系统工作多年,目前是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、法医室主任,在“湖南黄静死亡案”、“黑龙江代义死亡案”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证论专家。
作为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法医胡志强提出四点分析意见:一分析认为,黄洋死亡原因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;二关于N—二甲基亚硝胺的检验,根据目前检测报告,认定黄洋中毒致死,缺乏依据;三病理组织检验:肝衰竭可由多种病因引起,没有绝对特异性。通过病理检测,确定死亡性质是中毒并且是特定二甲基亚硝胺中毒,是不客观不科学的;四程序问题,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不具备国家资格,检方鉴定程序等不合规定。
胡志强解释道,4月3日,对黄洋的“两对半”检查中显示,对乙肝病毒抗体检测是,他的一个抗体为阴性、两个抗体为阳性;但在4月6日后,三个抗体均属于阳性。造成这个的原因只可能是黄洋患有乙型肝炎。该事件和肝炎爆http://dxb.120ask.com/发只是“碰巧”,黄洋爆发乙肝,和二甲基亚硝胺之间并无联系。
检方提问胡志强资质,法医胡志强表示,自己不具备毒物方面鉴定资质,“我不是毒物鉴定实际操作专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