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6-4-9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黟县检察院注重在办案中化解社會矛盾
近年来,黟县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化解社會矛盾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
近日,该院在审查批见和诉求,结合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家庭关系,从本案的起因、目的及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、生活状况等多角度,深入浅出地进行说理,抚慰他们受伤的心理,最大程度地取得他们对犯罪嫌疑人的谅解,有效化解了家庭社會矛盾。
犯罪嫌疑人汪国某与被害人汪新某系亲兄弟,两人父亲去世较早。现年49岁的弟弟汪国某精神发育迟滞,至今孤身一人,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,其成长、生产生活均由其兄汪新某照顾帮扶。案发时,因为家庭琐事两人发生争吵,被害人在斥责并追打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,被无处可躲的犯罪嫌疑人捡起石头砸中腰部,致脾脏破裂,加之心肺疾病,诱发心力衰竭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被害人汪新某在受伤住院治疗期间,仍挂念和谅解弟弟。犯罪嫌疑人汪国某也非常痛恨自己的行为,并表示将通过自己的最大努力来取得被害人亲属的饶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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